哈爾濱市出臺秸稈綜合利用三年行動計劃(2018--2020年),參照2017年全市秸稈可收集量2063萬噸,2018年,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75%以上;2020年,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5%以上,基本實現(xiàn)全部轉化利用,基本杜絕秸稈露天焚燒現(xiàn)象。
哈爾濱市制定了扶持政策及補貼標準,采取政府補貼、市場化運作與農民自籌相結合的方式,籌集秸稈綜合利用項目建設所需資金。其中,新建生物質熱電聯(lián)產項目投入資金主要采取市場化運作方式,秸稈還田作業(yè)、秸稈還田離田機具購置、秸稈固化成型燃料站建設、新建原料化加工企業(yè)等主要采取市場化運作+政府補貼方式,生物質爐具改造項目主要采取政府補貼+農民自籌方式。
政府補貼標準
1.秸稈還田作業(yè)補貼。玉米秸稈深松翻埋還田每畝補貼40元,其中省補貼20元、市補貼10元、區(qū)縣(市)補貼10元。
2.秸稈還田離田機具補貼。省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對秸稈處理專用機具實行敞口定額補貼。在省定額補貼基礎上,區(qū)縣(市)可根據本地區(qū)實際,利用自有財力,對秸稈還田離田專用機具(不含動力部分)增加購機補貼。在省定額補貼基礎上,市對免耕播種機、玉米穗莖兼收機(秸稈切碎長度不超過3厘米)、水稻自走式打捆機實行1:1累加補貼。同時,市單獨對水稻全喂入收獲機加裝秸稈切碎拋灑裝置,按照每臺30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。
3.保護性耕作項目補貼。對推廣玉米比空集條栽培、寬窄行免耕覆蓋還田和水稻使用腐熟劑秸稈全量還田的,由市按照每畝2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。
4.土地休耕項目補貼。對休耕地塊,由市按照每畝5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。
5.
秸稈固化成型燃料站建設補貼。按年產0.25萬噸需投資100萬元、年產1萬噸需投資300萬元、年產2萬噸需投資590萬元計算,分別按照投資額度的70%、50%和30%補貼。其中,年產0.25萬噸的,省補貼35%、市補貼17.5%、區(qū)縣(市)補貼17.5%;年產1萬噸的,省補貼25%、市補貼12.5%、區(qū)縣(市)補貼12.5%;年產2萬噸的,省補貼15%、市補貼7.5%、區(qū)縣(市)補貼7.5%。
6.生物質爐具補貼。對戶用
生物質鍋爐按照每臺2100元標準計算,由財政補貼70%,其中省補貼35%、市補貼17.5%、區(qū)縣(市)補貼17.5%。
7.烘干塔生物質鍋爐改造項目試點補貼。對從事糧食烘干生產的個人和生產經營組織更新改造烘干塔(燃煤鍋爐改為燃用生物質燃料)試驗示范項目,市按照每蒸噸3萬元的標準給予補貼。
8.集中供熱鍋爐改造項目試點補貼。對香坊區(qū)、尚志市開展集中供熱鍋爐改造試驗示范項目的2家企業(yè),市按照每蒸噸1萬元的標準給予補貼。
9.秸稈原料化項目補貼。按照年處理秸稈能力,對秸稈原料化利用項目建設給予一次性補貼。項目建設達產后,每新增1噸秸稈處理能力補貼100元,其中省補貼50元、市補貼25元、區(qū)縣(市)補貼25元。同時,對實施秋季秸稈離田整地的,由市按照每畝2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。
10.無人機購置補貼。2018年秋,每個涉農鄉(xiāng)(鎮(zhèn)、街)分別配備1臺無人機,用于秸稈禁燒監(jiān)管。由省按每臺5萬元標準進行補貼。